第四章 书馆偶遇_绣外慧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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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书馆偶遇

  兰姨到底不死心,觉得别人不见犹可,安南王府的太妃和王妃那是一定要见的。

  在南边的时候,她曾不只一次听人描述过安南王府的精致奢华,府里待下人如何优厚,据说一个三等仆人的月银就可以养活一家人了,所以南边的人以进安南王府当差为荣。她在遗腹子死后最绝望的岁月里,家里的亲戚也曾为她在安南王府谋过职,后来没弄成,转而进了知府后衙,当上了小宛秋的乳娘。

  这些在平民百姓心目中传奇式的人物,如今有机会得见一面,兰姨自然不会放过。更何况,她也是真心为自家姑娘打算,姑娘是南边人,若能得到安南王妃的怜惜,给她寻一门南边的亲事,她们以后都可以跟着回南边生活。她相信,姑娘也和她一样,还是更喜欢南方的饮食和气候,上京冬天太冷,一年要烧好几个月火炕,刚来的那一两年,姑娘的手脚都长了冻疮,现在才好一点。

  看俞宛秋和几个丫头在园子里拔草种花忙得不亦乐乎,兰姨悄没声息地往外走。才出月洞门,就在石子路的转角处看到一个有点脸熟的人,仔细一瞧,是内院小厨房烧火的严婆子。

  兰姨三步两脚迎上去喊道:“严大娘,您怎么得空上这儿来了?”

  严婆子朝她尴尬地笑了笑:“这位嫂子是……”

  兰姨心里有点暗恼,主子不受重视,身边的人就没地位,一个烧火嬷嬷都比她有体面,在园子里走一遭,到处都有人打招呼。不像她,跟隐身人似的,尤其是那些正经主子房里得脸的丫环嬷嬷,哪次不是她上赶着去巴结,人家还一脸的敷衍之色?

  心里再恼,脸上还得陪着笑凑过去作自我介绍:“我是俞姑娘屋里的亭兰,大娘不认得我,我可认得大娘,去厨房的时候见过的。”

  俞宛秋平日的饮食按府里姑娘的份例,正餐是两荤两素一汤,究竟要哪种荤那种素,可以让丫环去点,每天厨房门口会挂出牌子,列出今天可供应的菜肴种类。俞宛秋房里负责饮食的是茗香,平时都是她去厨房走动,兰姨只偶尔跟着去过几次。

  沈府里有俞宛秋这个人,严婆子还是知道的,那女孩生得一副俏模样,在府里的下人中,尤其是管家小厮口中知名度颇高,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,美人也不怕藏得严实,甚至越少露面,吸引力越大。

  对这一点,兰姨从来深信不疑,她在心里发誓:今天无论如何也要让姑娘出去露露脸,她相信,只要让安南王府的王妃见到姑娘,就一定会喜欢她。

  严婆子不知道兰姨心里的那些小九九,只以为是寻常路遇,停下来寒暄两句就想走开,兰姨却拦住她没话找话:“今天厨房肯定很忙吧,要招待贵客,所以刚看到大娘,我才有些吃惊。”

  严婆子笑着回道:“既然是贵客,哪轮到小厨房准备,连太太小姐们的份例菜也让大厨房一并揽过去了,我们今日反倒比平时有空。”

  “难怪呢,就说这会儿怎么还见大娘逛园子”,说到这里,兰姨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,禁不住有一丝窃喜,小心翼翼地问:“那今天小厨房就不开伙了?”

  严婆子说:“开伙肯定是要开的,还有你我这些下人要吃饭啊。”

  兰姨关心的不是这个,而是,“主子们的饭全都不用小厨房准备了?”

  严婆子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,还是耐着性子回答:“是的,都不用,外面大厨房要开宴,主子们自然都去赴宴,不用单列了。”

  兰姨心里一阵雀跃,忙低头扯了扯衣角以掩饰脸上的欣喜之色,姑娘等会要去赴宴,那就一定能见到安南王妃了。

  告别严婆子,她也不往前面走了,兴冲冲地跑回山水园想告诉姑娘这个好消息,却发现姑娘又去了静斋。

  此时静斋的文澜阁里,俞宛秋正蹲在地上翻着一本发黄的旧书,书名叫《西土游记》,作者跟著名的唐玄奘是同时代人,身份也是僧人。不同的只是,这位“唐僧”去西土不为取经,而是行游,所以他记下的都是当地的名山胜水、人物风尚,煞是生动有趣。俞宛秋看得入迷,蹲累了,索性席地而坐,连椅子都懒得搬了。

  正津津有味,耳边传来一声极为不悦的责问:“你什么时候进来的?”

  俞宛秋从书中抬起头,只瞥了一眼那张傲慢无礼的脸,就用比他更冷的声音说:“这正是本姑娘要问你的。”

  那人显然被奉承惯了,接受不了这样的态度,当即朝外面喝令:“来人,把这个碍眼的女人给我扔出去。”

  “凭什么!”俞宛秋怒红了双眼,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样蛮横不讲理的人种。

  “不凭什么,本世子的规矩就这样,三丈之内,不许女人出现!”

  世子?俞宛秋顿时明白了眼前之人的身份,安南王府的王妃今天来沈府做客,所以把家里的混世魔王也带来了。贾府的混世魔王是在脂粉堆里混大的,安南王府的则反其道而行之,避女人如瘟疫。

  如果他并非只针对她一人,而是讨厌一切女人,俞宛秋倒没那么介意了,人家的怪癖,与她何干?不许出现就不出现咯,谁稀罕见他了。

  她朝他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,像安抚躁郁症的病人:“别激动,别激动,我这就出去。”

  迅速抱起几本挑好的书,她头也不回地出了门,在门口才碰见匆匆赶来的佟夫子。

  佟夫子把她拉到路边的蔷薇花架旁,压低嗓音问:“没吓到你吧?这位世子出了名地讨厌女人,他所到之处,女人早赶跑光了,我就没想到你会在里面。”

  俞宛秋不以为意地说:“没事,不过是个又暴躁又别扭的小破孩子。”典型的青春期叛逆心理,记得上初中时,班里也有些男孩讨厌女孩,和女孩同桌还划三八线,当然也有早熟的,初中就开始追女孩。而这位世子,显然属于晚熟品种。

  “小破孩子?”佟夫子失笑,“那小破孩子可比你还大,人家今年十六岁了,你才多大,十三都不到,说起话来就老气横秋的。”

  俞宛秋想说自己早就年过三十了,比佟夫子小不了多少,真开口的时候,只能含糊其辞:“我本来就比他大好吧,呃,我是说,我可比他懂事多了。”

  “是是是,你比他懂事,真懂事的孩子,会不肯上学,成天只想着看闲书混日子?”

  看佟夫子又准备长篇大论地说教以“挽救失学儿童”,俞宛秋忙一拍额头道:“哎呀,差点忘了,我屋里还收着昨天采下的一篮子瑞香,那几个粗心的丫头未必记得处理,要放坏了就可惜了。夫子我先走了哦,您慢忙,慢忙。”

  眼看一抹淡青渐行渐远,佟夫子无奈地摇了摇头。

  这些年来,他从没见俞宛秋穿过鲜艳的衣裳,总是黑白青三色。若是其他十来岁的女孩穿黑色,他会觉得难以想象,可这女孩穿着黑色的衣裙,却美得让人窒息,肤若凝脂,黑瞳澄澈如秋水寒潭,只静静地站那儿瞅你一眼,就会有一种被吸进去的感觉。

  他也是男人,即使年长她若干岁,照样抗拒不了美人的魅力。当然他心里也明白,他和她,今生是没有任何可能的,他唯一能接近她的方式,就是以师长的身份教导她。一直游说她正式入学,何尝不是他自己的私心,有了师徒名份,他们的关系是不是更近了一层?

  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,他转身走进文澜阁,那儿可还有一位惹不起的小霸王在等着他解释呢。

  入沈府做西席之前,他曾给这位世子爷当过一阵子启蒙师——几乎没被他气死,最后差不多落荒而逃。也因此,他后来的授业生涯,尽量只收女学生,真是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草绳。

  想不到,今天世子随祖母和母亲来访,他作为“故人”随侯爷出门迎客,还以为世子早不记得他了,谁知那人竟直奔他而来,把一干正主丢在前面不理,非拉着他到书斋“叙旧”。

  他始而懵懂,到这会儿才相通关节:世子年过十五,已到了议婚之龄,这回安南王一行逗留京师,京中贵门豪族排着队请客,巴结是一个方面,想跟安南王府联姻才是最大的目的。

  再联想到沈府的适龄女子数目,他越发肯定了这种想法,世子哪里是记得他这位故人,不过想找个地方安静地待一会儿,所以,在文澜阁里乍见俞宛秋,才会那么厌烦。

  不知为什么,他很满意这种误解,就让安南王世子以为俞宛秋是那种想攀龙附凤的女人,趁人不备故意潜入文澜阁想接近他好了。

  所以,他不会为俞宛秋辩解什么,若世子问起,说不定他还会加油添醋几句。

  他承认自己有些卑鄙,可那又如何,他就不是人吗?为了谋生,长年累月在外,有妻子而不得团聚,名为人夫实为鳏夫。坊间话本里多的是笑话讥刺他这种人,比如,某坐馆先生一日外出,见公狗母狗相连,慨然叹曰:“吾不如也!”

  吾不如也,吾得不到的美人,也不想看别人得到。

  他没往深里想,明明安南王世子讨厌女人,也没给俞宛秋好脸色,为什么他会冒出这种离间他们的想法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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