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九四章白玉_小珍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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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九四章白玉

  [梁羽生小说]

  端珣驻地在怒江江畔平原,在突袭之后,便未曾再有动静,反倒是弓长岭的丹穆兵卒提起了警惕。他们自是不怕大成起兵来袭,一来各项种类颇多却杀伤力极大的火器在手,二来,他们有地势的优越。

  根据褚敏搞来的地形图,从中便可一窥了然。

  弓长岭为界,乃是天阻,下接怒江,凛冬也未曾见冰封,可见水量之湍急巨大。大成若要对抗,必得渡江而战,可只要那头丹穆一阵箭雨,大成绝无可能跨江入袭。

  “那,优势更大的,不还是丹穆吗?”

  宋琰声摇摇头,“两方按兵不动,长久下去,吃亏的一定是丹穆。因为他们后方,粮草供应不上。”

  所谓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。这粮草在两军之中何等重要不必言说。丹穆入冬以来,最兵强马壮的泳西草原也成了冻土一片,严寒之下何谈粮草,便是依靠屯粮,这么多张嘴要喂,要不了多少日子便消耗殆尽了。

  没有粮草供应,这就是硬伤。所以松都平一应快战,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收回了丹穆大半数部落意欲群起而攻,也是考虑到粮草缺乏的弱势,试图凭借火器的威力一蹴而成,直逼横门关。横门关一破,便势不可挡了。

  松都平察觉不对时,宋琰声已和褚敏秘密到达了大孤山。看着押送而来的囚车,松都平的脸色黑沉如水,恨不得将这成事不足的萧长瑛拉出来即刻斩首分尸。

  宋琰声跑了,拿什么跟端珣谈判。虽也不指着真凭一个宋琰声就能松了端珣的手,但好歹能让这六殿下不那么称心如意。

  松都平越想越气,极其痛恨丹穆这些心瞎眼盲的手下人。这宋琰声,跟萧长瑛哪有半分相像,身量上便是不同。哪怕长发覆面,也应该察觉到不对。

  真是一群饭桶!

  萧长瑛眼下还未清醒,大喇喇地躺在囚车之内。松都平阴翳至极地盯着她,抬脚踢了数下泄愤,传来了自己的亲信。

  “今日之事全当不知,这囚牢里的便是宋琰声,祭旗的计划也照旧推进。看好这女人,要醒了,便灌药让她继续昏迷,不能让人闹出大动静来,扰乱我的计划。”

  “另外,守好各个关隘,我就不信,宋琰声能逃得出去。”

  江畔平原,冬日最是苦寒之地。帅帐内终日点灯,光线昏暗,已是连日未见阳光。镇国公伤重,至今未曾离榻。端珣携军彻夜赶赴时,营帐内已经浸了数日的苦药味,还夹杂着一丝散不去的血腥气。

  这是远在京门,明德帝最担心的状况。

  镇国公听到动静,微微睁眼,看到了眼前一身风尘仆仆的端珣。

  “舅舅。”他唤了一声,在镇国公伸手时,亲自俯身将他搀了起来。

  “你来了。”镇国公多年镇守边关,一身铜皮铁骨,如今却被区区火器在腹部开了个洞。但他到底是底子好,挺过了命悬一线的惊险,回京后好好将养着必然无事,只是如今再上战场却是不能够了。

  “你既是来了,京门那边……?”

  两人显然想到了一处去。四皇子回京,明德帝身体抱恙数日,以如今的朝局动向,京门恐生变故。

  “舅舅放心,我已布置妥当。”

  端珣的面容在烛火中明明晦晦,一双凤目实在深沉看不清楚里面在想些什么。他靠在轮椅上,目光一转,看向帐内的沙盘,抬手吩咐景云,“去。”

  轮椅沉闷压抑的滚动声中,端珣静静开口道,“如今局势如何?”

  “胡奴刁滑,渡江难越,弓长岭就是一道铁门。”镇国公微微闭目,调理着气息,眉头皱起一脸烦忧。

  要取丹穆大本营,弓长岭是得天独厚的障碍。丹穆凭此便可坚守。哪怕大成军士过江,也逃不过弓长岭的伏击,不谈滚石箭雨,再加上爆破无穷的火器,大成军队几乎毫无胜算。

  “不急,就这么耗着。”

  镇国公扶额,“这只是一时之计,这严冬苦寒加上气候,将士们也受不住。”丹穆人久居高地,习惯严冬苦寒,倒是不怕。再说这延时战,要真耗得他们弹尽粮绝倒好了,就怕到时他们逼急了,靠着火器大举袭来。不说己方粮草供应也需要时间,到时候士气尽竭,面对这样杀伤力极大的火器,可能会全军覆没。

  “若是傅旁速度够快,这样的火器,我们大成也会有。不日便会先抵达横门关。只要守好横门关,这丹穆胡奴便等着自取灭亡吧。”

  镇国公一震,抬眼看向他,“你……这样威力极大的武器,就凭兵部神机营那群吃饱了撑的废物,可不是那么容易能造出来的。”

  “这事说来话长。”端珣细细看着沙盘的地形,单手覆在弓长岭的模型上,一把拔下了丹穆的野狼旗。他捻着旗帜,如把玩一件手到擒来的小玩意儿,“如果我说,这为丹穆冶铁造器的本就是大成人,舅舅你怎么想?”

  “大成南地褚家人,行首的大公子,不过……这里有些不清楚。”他指指自己的头部,顷刻想起了什么,脸色缓霁,神容极是温和,“这样的奇人和铁脉,阿好已全部为我准备妥善。如今,只是时间问题了。”

  “即便如此……”镇国公虎目微瞪,从惊诧惊喜中回过神来,不免留下了一个顾虑,“这傅家人,可信得过?”

  “舅舅你知道我,向来是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。傅家,行至今日,已别无选择。老太傅可是只成了精的老狐狸。”

  “再不成,这京门还有元庭和宋家在。”

  “你已全然算好了。”镇国公沉吟许久,发出一声喟叹,“就为了亲自赶来这一趟。”他的目光落在端珣轮椅上的膝盖上,慢慢变得沉痛又惋惜,不免心疼,“一路风尘,你这身子可还吃得消?”

  “我不为自己,我为心上人来。”

  “我家阿好养得娇贵柔弱不能自理,我弄丢了她,如同丢了心肝一般,这心里多日来空落落的踏实不能,只怕她被野狼的獠牙伤着了,被北疆的风冻着了。”端珣的手指慢慢收紧,凤目沉暗一片,“我要将松都平碎尸万段。”

  端珣抵达的第三日,松都平派来使者,是个混血的胡奴,在大成军士众目睽睽之下,轻而易举地来,又轻而易举地离开,留下了一个小匣子作为礼物,指名要交给六殿下,并留了几句话。

  “要想换回这匣内物件的主人,六殿下不妨拿出诚意来,立即从怒江之畔撤军百里!否则,这姑娘便逃不掉以身祭旗的命运。”

  “殿下不妨考虑清楚。”

  端珣猜测这送来的东西绝非好事好物,景云用剑挑开之后,里头掉落了一根雪白的手指来,上面缠着一串白玉璎珞,上面已经染了血。

  端珣乍眼一看,只觉得眼前一黑,脸上血色骇得瞬间褪得一干二净,目眦欲裂,几步推动轮椅上前,将那地上的东西一把拾起来,血迹沾了白衣,却是分毫未顾。

  “主子!”

  玉响泠泠,乍一看确实是端珣当初送六姑娘的那一串。那这根被砍下来的小指,莫非也是宋六姑娘——

  景云护身在前,亲眼瞅见了这眼熟的白玉璎珞,也是一下子心头攥起。

  端珣握着那染血的白玉雕纹,脸色忽地一变,整个人从震怒慢慢平复下来,凤目一抬,厉色一闪而过。

  他的手指一松,将这白玉璎珞和那根小指像丢垃圾一样丢进了方才送来的匣子内,不见方才半点惊颤失控。

  “不对。取帕子来。”他看了景云一眼,“还有,将这脏东西给他丢回去。”

  宋琰声在京时,这白玉璎珞倒是戴过的,只是后来得知来历后便分外爱惜,只有重大场合时才会佩戴。但这白玉珍贵鲜见,估计落了有心人的眼。

  松都平眼力不差,记性绝佳,因了设了这一局。只是他自诩目力极佳,却不知这白玉璎珞的来历。

  璎珞上这白玉是端珣自幼所佩,手感和其上雕饰一摸便知,哪怕仿得一模一样,连水头都毫无二致,端珣就是认得出来。

  方才猛然见了这东西,难免心神大动。现在仔细想来,便觉得不对,松都平为什么送个仿制的璎珞来——

  很显然,他要让端珣认准了这手指的身份是宋琰声。

  端珣擦净手,思及此心头一动,“去传丹穆境内的暗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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